科技與歐盟法律天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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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, 11月 28, 2019
東吳大學-科技法律總論課程108年度第1學期期末報告流程
一、每一組請推派至少一名「報告人」與一名「評論人」。
二、第一組上台報告時,由次一組之「評論人」負責計時與評論工作,依序進行。
三、每組口頭報告時間為
18
分鐘,
15
分鐘時由「評論人」舉手提醒,
18
分鐘時準時結束報告。
四、每組「評論人」評論
5
分鐘,後續則為同學發問與老師講評。
五、請同學全程出席期末報告。
東吳大學-科技法律總論課程108年度第1學期期末報告規定事項
1.
請依各組依期中報告分組次序,排序進行報告,每組推派一名報告人代表於上課時提出討論報告,另外需有一名評論人負責評論他組報告。
2.
學期報告字數為
8000-12000
字,以學術論文格式(請依東吳法律學報徵稿格式:
http://www.scu.edu.tw/lex/a3_0.htm
)撰寫,並以簡報檔案,上台進行口頭報告
。
3.
報告封面請述明:題目、組別、組員名稱、學號。
4.
請同學於
12
月
17
日繳交報告,不收逾時報告
。請將檔案上傳到本課程協作平台,並將書面報告與簡報各印出一份,上課時交給老師;
並請修課同學全程出席學期報告之課程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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