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2月 07, 2017

東吳大學-科技法律總論課程106年度第1學期期末報告流程

一、每一組請推派至少一名「報告人」與一名「評論人」。



二、第一組上台報告時,由次一組之「評論人」負責計時與評論工作,依序進行。

三、每組口頭報告時間為20分鐘,15分鐘時由「評論人」舉手提醒,20分鐘時準時結束報告。

四、每組「評論人」評論5分鐘,後續則為同學發問與老師講評。

五、請同學全程出席期末報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