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1月 28, 2019

東吳大學-科技法律總論課程108年度第1學期期末報告流程


一、每一組請推派至少一名「報告人」與一名「評論人」。


二、第一組上台報告時,由次一組之「評論人」負責計時與評論工作,依序進行。

三、每組口頭報告時間為18分鐘,15分鐘時由「評論人」舉手提醒,18分鐘時準時結束報告。

四、每組「評論人」評論5分鐘,後續則為同學發問與老師講評。

五、請同學全程出席期末報告。

東吳大學-科技法律總論課程108年度第1學期期末報告規定事項


1.      請依各組依期中報告分組次序,排序進行報告,每組推派一名報告人代表於上課時提出討論報告,另外需有一名評論人負責評論他組報告。

2.      學期報告字數為8000-12000字,以學術論文格式(請依東吳法律學報徵稿格式:http://www.scu.edu.tw/lex/a3_0.htm)撰寫,並以簡報檔案,上台進行口頭報告

3.      報告封面請述明:題目、組別、組員名稱、學號。

4.      請同學於1217日繳交報告,不收逾時報告。請將檔案上傳到本課程協作平台,並將書面報告與簡報各印出一份,上課時交給老師;並請修課同學全程出席學期報告之課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