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2月 04, 2009

九十八年度第一學期資訊生活與法律課程期末報告流程規定

一、每一組請推派至少一名「報告人」與一名「評論人」。

二、第一組上台報告時,由次一組之「評論人」負責計時與評論工作,依序進行。

三、每組口頭報告時間為十二分鐘,十分鐘時由「評論人」舉手提醒,十二分鐘時結束報告。

四、每組「評論人」評論三分鐘,後續則為同學發問與老師講評。

五、請同學全程出席期末報告。

六、書面報告請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繳交,不收逾時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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