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10月 09, 2012

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科技碩一:「科技法律總論」期中報告規定


1. 全班每二到三人分為一組,推派一名報告人代表於上課時提出討論報告,另外需有一名評論人負責評論他組報告。
2.  作業、報告一律打字,以Word等文書處理軟體編排,並請使用powerpoint製作上台簡報,請將兩個檔案一併以電子郵件方式(890030017@s90.tku.edu.tw)寄給老師,並各印出ㄧ份,上課時交給老師。
3. 題目請在1025前跟班代登記。
4. 期中報告流程如下:依組別次序,每一組請推派一名「報告人」上台報告;
每組口頭報告時間為十分鐘,十分鐘時由同組同學舉手提醒結束報告;後續則為同學發問與老師講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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